内容介绍

接收新党员程序

1、召开党员大会(党支部) 


(1)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一半,方为有效。 


(2)支部书记主持会议。 


(3)入党申请人及介绍人必须到会。 


2、宣读被发展人名单(组织委员) 


(1)组织委员宣读支委会确定的此次党员大会讨论发展对象名单。 


(2)负责做好会议记录。 


3、申请人汇报(申请人) 


(1)申请入党者宣读入党志愿书中自己填写的部分。 


(2)根据需要,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。 


4、发表意见(介绍人) 


(1)第一、第二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有关情况。 


(2)发表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意见。 


(3)表明自己意见。 


5、讨论(到会党员、申请人) 


(1)到会党员对申请人的情况充分讨论,发表意见。 


(2)入党介绍人、支部委员及申请人,对党员提出的问题认真解答。 


(3)申请人谈对大家所提意见的认识及今后的决心。 


7、大会表决(支部书记) 


(1)提议党员进行举手表决。(到会正式党员有表决权) 


(2)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。 


8、闭会(组织委员) 


(1)组织委员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《入党志愿书》。 


(2)报送上级党组织审批。 


相关内容

Copyright © 深圳市食品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     网站维护